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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婦臨產醫院勸回,醫院是否有責任

法律2.13W
孕婦臨產醫院勸回,醫院是否有責任
孕婦臨產醫院勸回,醫院是否有責任
1、對於該事件,醫療是有一定責任的,對於臨產的孕婦,醫院應該對孕婦進行接收,目前產婦家屬已經申請醫療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機構已經介入案件的調查。
2、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條
患者在診療活動中受到損害,醫療機構及其醫務人員有過錯的,由醫療機構承擔賠償責任。
第一千二百二十一條
醫務人員在診療活動中未盡到與當時的醫療水平相應的診療義務,造成患者損害的,醫療機構應當承擔賠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