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僱員違規肇事致僱主傷殘是否擔責

法律1.52W
僱員違規肇事致僱主傷殘是否擔責
僱員誤傷僱主,是否獨自擔責?
我受僱於僱主從樓頂拆除腳手架,而他在樓下指揮,且又無藉助高音喇叭等任何輔助工具。期間,由於沒聽清鍾某高喊暫停拆除指令,導致他被下落的腳手架組件砸傷。事後,僱主以我不聽指揮為由要我擔全責,咋辦?社區諮詢小組成員解答:《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九條指出:“僱員在從事僱傭活動中致人損害的,僱主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僱員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致人損害的,應當與僱主承擔連帶賠償責任。”你根據僱主指令拆腳手架,屬於從事僱傭活動。拆除腳手架應有示意紅旗或高音喇叭等來傳達指令。僱主顯然未盡到提供適宜勞動條件及監督義務,而你正是因為不符合標準操作規範才產生失誤。在僱主存在過錯情況下,不能認定是你一人具有重大過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