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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合同對乙方

法律2.45W
勞動合同對乙方
解除勞動合同對個人有什麼影響嗎

解除勞動合同只是合同當事人終止合同的方式,基於合同的存在而產生。屬於當事人意思自治的成分。對於合法解除勞動合同國家是提倡和倡導的,也是法律和社會肯定的。但是對於非法解除勞動合同而引起的衝突,國家是持否定態度的。基於此,國家立法懲戒那些違法解除勞動合同行為的當事人。


合法解除勞動關係的條件是平等協商一致。只要是合法解除勞動合同對當事人都沒有任何影響。


所以,解除勞動合同不會影響以後就業,只證明之前的勞動合同已經解除,可以與新的用人單位重新訂立勞動合同。


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關係流程


1、勞動者單方解除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的規定:“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只要員工依照法定的解除預告期書面通知公司即可解除合同。


流程:


負責部門:人力資源科


協助部門:用人部門


(1)接受解除勞動合同的書面通知:用人部門接受員工解除勞動合同的書面通知並轉報人力資源科;


(2)工作交接:用人部門安排員工依照相關規定進行工作交接;


(3)結算薪資:在員工辦理完畢工作交接後,財務科應當結算並支付該員工的薪資;


(4)勞動合同解除:辦理完畢工作交接,勞動合同按時解除;


(5)出具離職證明:在解除勞動合同時人力資源科出具解除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員工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6)【索取賠償:如果勞動者違反法律法規規定的條件(解除期限、書面通知)解除勞動合同,給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非必經流程)


(7)備案:對解除的勞動合同的文本原稿及電子檔案進行備案,至少保存二年備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