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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罰執行完畢後的漏罪判決書

法律1.04W
刑罰執行完畢後的漏罪判決書
管制判決書怎麼執行刑罰

管制是對犯罪分子不實行關押,但限制一定的人身自由,由公安機關依靠羣眾來監督執行的一種刑罰方法。被判處管制的犯罪分子,由人民法院將判決書和執行通知書送到犯罪分子户口所在地或者常年居住地的公安機關,由公安機關執行。公安機關也可以委託犯罪分子户口所在地或者常年居住地的基層組織或者其所在單位的保衞部門協助執行。在執行管制時,執行機關應當向犯罪分子所在單位或者所在地的有關羣眾,宣佈該犯罪分子的犯罪事實、管制的期間長短、對犯罪分子的要求等。被管制的犯罪分子,在執行過程中,必須遵守法律法規,服從羣眾監督,積極參加集體勞動和生產;向執行機關報告自己的活動情況;遷居或者外出必須報告並經過執行機關的批准。執行時間到期的,由執行機關通知本人,並向有關單位和羣眾宣佈解除管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