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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告解除和即時解除勞動合同

法律1.78W
預告解除和即時解除勞動合同
即時解除勞動合同的概念和意義

即時解除合同是單方預告解除勞動合同是指在勞動合同簽訂之後,在履行之中,勞動者或用人單位通過預先通知對方的方式,在經過一定的期限之後而解除合同的行為。


1、單方預告解除勞動合同的概念


單方預告解除勞動合同包括勞動者預告解除勞動合同和用人單位預告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預告解除勞動合同又稱預告辭職,用人單位預告解除勞動合同又稱預告辭退。除此之外,單方預告解除勞動合同還包括用人單位大規模裁減人員的經濟性裁員。由於經濟性裁員的特殊性,筆者在此不再進行論述。


2、單方預告解除勞動合同的意義


單方預告解除勞動合同與單方即時解除勞動合同的不同在於解除勞動合同的方式不同。單方預告解除勞動合同是在勞動合同的解除之前必須經過法定或約定的方式進行預告,並經過一定的預告期之後,才發生解除勞動關係的後果。而單方即時解除勞動合同是在通知對方當事人的同時就發生解除勞動關係的後果。


如前所述,單方即時解除勞動合同主要適用勞動合同的試用期內和勞動合同當事人存在過錯的情況下,而單方預告解除勞動合同是一種非過錯性解除,它適用勞動合同當事人沒有過錯的情況。既然勞動合同當事人不存在過錯,在解除勞動合同時通過預告程序能夠更好地保護勞動合同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勞動者在用人單位無過錯的情況下,通過預告程序解除勞動合同,一方面可以使勞動者重新獲得勞動的機會,保障其勞動權的實現,另一方面也可以使用人單位進行必要的準備,避免影響其生產和經營。同樣,用人單位在勞動者無過錯的情況下,通過預告程序解除合同,一方面可以使用人單位重新招用員工,充分實現其用工自主權;另一方面也可以讓勞動者能有足夠的時間來做相應的準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