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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來取消社會撫養費

法律2.4W
未來取消社會撫養費
未來取消社會撫養費的理由具體有哪些啊?
你好,社會撫養費是多出生的人口侵佔了較多的社會公共資源,因此超生者應對社會進行經濟補償。這一基於人口負擔論的解釋貌似有理,其實大謬不然。人生在世,當然得佔用某部分社會公共資源,但人不僅是社會資源的消費者更是公共財富的生產者,他在消費公共資源的同時,也在生產社會財富。按照學者的説法,“實際上絕大多數人的一生中所創造的價值總是大於他的消費!” 2017取消社會撫養費的三大理由 首先是標準不一。根據國務院規定,地方對社會撫養費具有自行制定徵收標準的權力,這就導致各地徵收標準五花八門。如去年轟動一時的陝西七月孕婦在被強制流產前告知,只要繳納4萬元社會撫養費就可超生;而同年浙江一對夫婦曾被要求繳納社會撫養費130萬之多。 二是用途不明。按照規定,這些資金要全部上繳納入財政預算,但同時又要求各地政府保障計生工作的經費供應,這樣一來,上繳納入財政預算後的這部分資金必然要返還、迴流給計生部門,這等於賦予了計生部門實際的使用權。 三是賬目不清。全國每年收去的社會撫養費保守估計為200億。長期研究計劃生育的獨立學者何亞福表示,“從1980年到現在,若平均每個超生人口實際被徵收的超生罰款為1萬元,可得出:1.5億至2億超生人口的超生罰款總額是1.5萬億至2萬億元。”那麼,這筆鉅額資金到哪裏去了呢?媒體在調查時卻被計生部門告知沒有相關數據或不能公佈。這麼大一筆數字,居然是一本糊塗賬!因此未來取消社會撫養費是必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