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法律顧問 > 法律

猥褻兒童罪的民事賠償

法律3.01W
猥褻兒童罪的民事賠償
猥褻兒童罪

1.定義


猥褻兒童罪,是指以刺激或滿足性慾為目的,用性交以外的方法對兒童實施的淫穢行為。不滿十四周歲的男童女童都可以作為本罪的受害人或猥褻對象。2.量刑標準


犯本罪的,依“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從重處罰,聚眾或者在公共場所猥褻兒童的,應依“5年以上有期徒刑”從重處罰。3.立案標準


根據《刑法》237條第3款的規定,行為人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強制猥褻兒童的。由於兒童對性的辨別能力很差,法律並不要求行為人實施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不論兒童是否同意,也不論兒童是否進行反抗,只要對兒童實施了猥褻的行為,就構成本罪,就應當立案偵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