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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運合同承運人如何才能免責

法律1.54W
客運合同承運人如何才能免責
客運合同承運人如何才能免責
關於客運合同承運人如何免責,需要具體情況具體分析,以下介紹幾種常見的情況:
1、屬旅客原因造成的損害,承運人免責。屬旅客原因不按時到站乘車的,或旅客違約在先造成的。如旅客無票、持無效客票或不符合規定的客票乘車,或超程乘車、越級乘運又不補交票款的,旅客拒絕接受汽車站安檢,堅持隨身攜帶或在行李中夾帶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蝕性、放射性及可能危及運輸工具上人身和財產安全的危險物品或其他違禁物品的。
2、不可抗力免責。包括兩種情況:暴雪、洪水、颱風、地震、泥石流等自然原因引起的不可抗力;戰爭、暴亂、罷工等社會原因引起的不可抗力,承運人不承擔責任。
3、第三人原因免責。旅客受第三人侵害的情況較複雜,一般承運人不能免責。但如果在此過程中,承運人對旅客盡到了告知義務、合理限度範圍內的安全保障及求助義務,可減輕或免於承擔責任。要指出的是,對於上述免責事項,承運人應當承擔舉證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