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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外地怎麼辦理離婚手續

法律1.26W
在外地怎麼辦理離婚手續
在外地怎麼辦理離婚手續
異地離婚手續如何辦理:
1.如果雙方同意協議離婚,並非必須到頒發結婚證的民政局辦理離婚手續,可以到到任何一方的户籍所在地辦理。
2.如果雙方不同協議離婚,則需要到被告住所地(住所地是指户籍所在地,但是經常居住地與住所地不一樣的,以經常居住地為住所地,經常居住地是指居住滿1年以上的地方)的基層法院訴訟離婚。
異地協議離婚手續:
嚴格來講夫妻在異地是不能辦理協議離婚的。因為《婚姻登記條例》第十條規定,內地居民自願離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
中國公民同外國人在中國內地自願離婚的,內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門居民、台灣居民、華僑在中國內地自願離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內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
因此如果夫妻雙方的户口不在同一地區的話,那麼此時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構辦理離婚手續的,則可以視為異地協議離婚,但如果是到夫妻雙方户口所在地以外的地區辦理協議離婚的話,則相關的婚姻登記機構是不會受理辦理協議離婚的。
到一方户口所在地辦理協議離婚的程序,雙方持以下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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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雙方户口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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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雙方身份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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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結婚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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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一寸免冠近照兩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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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離婚協議書到民政局填寫:《申請離婚登記申明書》
婚姻登記機關應當對離婚登記當事人出具的證件、證明材料進行審查並詢問相關情況。對當事人確屬自願離婚,並已對子女撫養、財產、債務等問題達成一致處理意見的,應當當場予以登記,發給離婚證。
《婚姻登記條例》第十條
《婚姻登記條例》第十三條
《民事訴訟法》第二十一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