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尋釁滋事罪幾個月宣判

法律1.16W
尋釁滋事罪幾個月宣判

刑事犯罪是各種社會矛盾和社會消極因素的綜合反映,並且這種反映表現的領域和強度,與一個國家社會變革的深度和廣度密切相關。法律明文規定為犯罪行為的,依照法律定罪處刑;法律沒有明文規定為犯罪行為的,不得定罪處刑。現代犯罪的類型有很多種,刑法中對於不同的犯罪情形以及類型都進行了相應的分類,刑事犯罪的種類很複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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尋釁滋事最多判幾個月

刑法將尋釁滋事罪的客觀表現形式規定為四種:①隨意毆打他人,情節惡劣的;②追逐、攔截、辱罵、恐嚇他人,情節惡劣的;③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損毀、佔用公私財物,情節嚴重的;④在公共場所起鬨鬧事,造成公共場所秩序嚴重混亂的。刑法要求行為人的行為須達到情節嚴重方可構成尋釁滋事罪,而判斷行為人是否屬於情節嚴重要根據行為的方式、結果、時間、地點等綜合考量。構成尋釁滋事罪的,一般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糾集他人多次實施前款行為,情節嚴重破壞社會秩序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並處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