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法律顧問 > 法律

不夠十八週歲之前有過犯罪算不算有過前科

法律1.04W
不夠十八週歲之前有過犯罪算不算有過前科
不夠十八週歲之前有過犯罪算不算有過前科
1、分兩種情況,不滿十四周歲的,不管犯了什麼罪,不負刑事責任(不算前科);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六週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強姦、搶劫、販賣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算前科),犯其他罪的,不負刑事責任(不算前科)。
2、《刑法》第十七條【刑事責任年齡】已滿十六週歲的人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
  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六週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強姦、搶劫、販賣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
  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八週歲的人犯罪,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因不滿十六週歲不予刑事處罰的,責令他的家長或者監護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時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