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法律顧問 > 法律

專屬管轄的訴訟種類

法律3.16W
專屬管轄的訴訟種類

訴訟管轄是指各級法院之間以及不同地區的同級法院之間,受理第一審民商事案件、知識產權案件及其他各類案件的職權範圍和具體分工。管轄可以按照不同標準作多種分類,其中最重要、最常用的是級別管轄和地域管轄。具體案件的訴訟管轄,並不能只根據級別管轄或地域管轄加以判斷,而應將相關規則相結合,綜合判斷。地域管轄、專屬管轄、協議管轄均不得違反級別管轄的規定。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民事訴訟的專屬管轄如何規定?

1、因不動產糾紛提起的訴訟,由不動產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2、因港口作業中發生糾紛提起的訴訟,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3、因繼承遺產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被繼承人死亡時住所地或者主要遺產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4、根據《民事訴訟法》第246條的規定,因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履行的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合同、中外合作經營企業合同、中外合作勘探開發自然資源合同發生糾紛提起的訴訟,由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法院管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