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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欠工資的該怎麼寫資料上報

法律2.85W
拖欠工資的該怎麼寫資料上報
拖欠工資的該怎麼寫資料上報
1.工資應當按勞動合同約定的日期支付,用人單位拖欠工資的,可以向勞動監察投訴,可以申請勞動爭議仲裁,有欠條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根據相關法律規定申請支付令需要提交申請書、欠條、申請人身份證件。申請書應當具備以下內容:勞動者和用人單位的姓名或名稱等基本情況;勞動者要求用人單位給付的工資數額;勞動者請求所依據的事實和證據;用人單位的財產狀況和可供執行的財產。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約定和國家規定,向勞動者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用人單位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勞動者可以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人民法院應當依法發出支付令。
第八十五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二)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的;(四)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法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