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詐騙不以犯罪處理的是有哪些情形的

法律2.53W
詐騙不以犯罪處理的是有哪些情形的
詐騙不以犯罪處理的是有哪些情形的
1、詐騙數額不到數額較大標準的。對於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小,危害不大的行為,不能以詐騙罪論處。刑法對本罪的構罪條件以數額較大為唯標準,因此,不論詐騙情節嚴重程度以及造成的危害後果有多嚴重,只要數額沒有達到較大的標準,都不能以詐騙罪論處。另外,刑法已經取消了慣騙罪,因此,不能再對雖有多次詐騙行為,但詐騙數額尚未達到較大的行為人,以詐騙罪定罪處罰。
2、不具有非法佔有目的的行為。對於以代人購物為名,取走貨款,未買到物品,又擅自挪用該貨款,且拖欠不還的行為,應當查明其真實目的,正確判斷其是否具有非法佔有的意圖。如能判明其確是想代人購物,因故未能買到,暫時挪用後仍打算歸還的,則不能以詐騙罪論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