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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方不見面多久能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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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方不見面多久能離婚?
雙方不見面多久能離婚
1、分居不能導致自動離婚,必須通過登記或者訴訟離婚。
2、《民法典》規定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構成法院認定夫妻感情破裂的標準。這個規定有三個要件:
一是要分居滿兩年;
二是分居因感情不合引起,而不是其他原因,如工作調動等因素;
三是即使符合前面兩個要素,也僅是屬於被法院認定感情破裂的標準之一,很重要的一點就是,一方提出感情不合導致分居滿兩年以上,需要有證據證明,並被法院採信,繼而可能法院支持主張離婚一方當事人的訴訟請求,判決離婚。有此當事人諮詢分居二年是不是就自動解除婚姻關係,沒有法律有此規定。
3、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訴訟離婚】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