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法律顧問 > 法律

婚姻當中發生哪些調解無效的情形時,法院應該准予離婚

法律2.47W
婚姻當中發生哪些調解無效的情形時,法院應該准予離婚
婚姻當中發生哪些調解無效的情形時,法院應該准予離婚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准予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