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銷售假藥罪立案標準

法律1.59W
銷售假藥罪立案標準

如果是在銷售製假的過程中是造成了嚴重的後果,在法律中對這個有一個明確的説法規定了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十年內不得從事藥品生產、經營活動,這個處罰是比較嚴重了的,本站網小編整理了以下內容為您答疑解惑,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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銷售假藥處罰標準

《刑法修正案十一》實施後,生產、銷售假藥罪新增“藥品使用單位的人員明知是假藥而提供給他人使用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的規定,詳細內容如下:
《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條
生產、銷售假藥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對人體健康造成嚴重危害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藥品使用單位的人員明知是假藥而提供給他人使用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法律依據:
《刑法修正案十一》(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

將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條修改為:“生產、銷售假藥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對人體健康造成嚴重危害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藥品使用單位的人員明知是假藥而提供給他人使用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