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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賃房可以買賣嗎

法律2.16W
租賃房可以買賣嗎
租賃房可以買賣嗎
可以買賣租賃房,但不得損害承租人的優先購買權,否則合同無效。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出租人出賣租賃房屋的,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條件優先購買的權利,但受讓人為共有人或出租人近親屬的除外。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條 租賃合同是出租人將租賃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七百零四條 租賃合同的內容一般包括租賃物的名稱、數量、用途、租賃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賃物維修等條款。 第七百零五條 租賃期限不得超過二十年。超過二十年的,超過部分無效。 租賃期限屆滿,當事人可以續訂租賃合同;但是,約定的租賃期限自續訂之日起不得超過二十年。 第七百二十六條 出租人出賣租賃房屋的,應當在出賣之前的合理期限內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條件優先購買的權利;但是,房屋按份共有人行使優先購買權或者出租人將房屋出賣給近親屬的除外。 出租人履行通知義務後,承租人在十五日內未明確表示購買的,視為承租人放棄優先購買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