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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德里美國商標使用

法律3.3W
馬德里美國商標使用
馬德里國際商標申請辦法是什麼

申請國際註冊必須先到自己的國家主管局去申請同一商標的國家註冊。在馬德里體系下,註冊申請必須通過原屬局向世界知識產權組織(WIPO)的國際局提交申請(而非直接提交),申請的基礎必須是相同商標的國家註冊,在馬德里議定書項下,可基於相同商標的國家註冊申請。其次,申請人需填寫國際申請表格來指定擬尋求商標保護的馬德里體系成員國。共有三種內容類似於國內申請表的表格。最後,國際申請費用支付,其中規費包括一項653瑞士法郎的基本費和一項對每個指定國家的指定費。指定費可能是73瑞士法郎的標準費用,也可能是某些議定書成員國制定的單獨規費。在一個國家申請一項國際註冊,且商品和服務按照尼斯國際分類不超過三類時,其最低費用為726瑞士法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