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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理危廢一定要簽訂合同嗎

法律1.74W
處理危廢一定要簽訂合同嗎

合同的訂立又稱締約,是合同雙方動態行為和靜態協議的統一,它既包括締約各方在達成協議之前接觸和洽談的整個動態的過程,也包括雙方達成合意、確定合同的主要條款或者合同的條款之後所形成的協議。合同一般都是雙方的法律行為,只有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才能成立,也就是説訂立合同是一個動態的過程,不論以何種方式訂立協議都必須經過要約和承諾這兩個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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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權贈與一定要簽訂合同嗎

法律上沒有明文規定贈與合同必須為書面形式,所以一般情況下並不要求贈與合同必須是書面形式。但是特殊情況下,譬如贈與房屋的合同應當採用書面形式。
《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41條規定:“房地產轉讓,應當簽訂書面轉讓合同,合同中應當載明土地使用權取得的方式。”該法第37條規定:“房地產轉讓,是指房地產權利人通過買賣、贈與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將其房地產轉移給他人的行為。”贈與房屋必須遵守這一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