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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傷後再上工傷保險

法律1.49W
受傷後再上工傷保險
受傷後再上工傷保險條例是怎麼樣規定的呢?
(一)工傷認定申請表; (二)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係(包括事實勞動關係)的證明材料; (三)醫療診斷證明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鑑定書)。 工傷認定申請表應當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以及職工傷害程度等基本情況。 (四)工傷認定申請表填表説明: 1、用鋼筆或簽字筆填寫,字體工整清楚。 2、申請人為用人單位的,在首頁申請人處加蓋單位公章。 3、受傷害部位一欄填寫受傷害的具體部位。 4、診斷時間一欄,職業病者,按職業病確診時間填寫;受傷或死亡的,按初診時間填寫。 5、受傷害經過簡述,應寫明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當時所從事的工作,受傷害的原因以及傷害部位和程度。職業病患者應寫明在何單位從事何種有害作業,起止時間,確診結果。 6、申請人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時,應當提交受傷害職工的居民身份證;醫療機構出具的職工受傷害時初診診斷證明書,或者依法承擔職業病診斷的醫療機構出具的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鑑定書);職工受傷害或者診斷患職業病時與用人單位之間的勞動、聘用合同或者其他存在勞動、人事關係的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