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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願放棄承包土地的權利

法律1.8W
自願放棄承包土地的權利
個人承包的土地的權利能繼承嗎
個人承包的土地的權利不可以繼承。 家庭承包經營權只能屬於農户整個家庭,而不是屬於其中某一個家庭成員。 因此,當家庭中某個成員死亡的,作為承包方的“户”還存在,因此不產生繼承問題,此時該户內其他人口都是承包經營權人,應當由其他承包人繼續經營; 家庭成員全部死亡,家庭消亡,即户不存在的,更不發生土地承包經營權的繼承問題,應當由發包方收回承包地。但承包方應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繼承法的規定繼承。 法律依據:《農村土地承包法》第十六條 家庭承包的承包方是本集體經濟組織的農户。 農户內家庭成員依法平等享有承包土地的各項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