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法律顧問 > 法律

合肥市醫療事故鑑定程序

法律2.19W
合肥市醫療事故鑑定程序
合肥市工傷鑑定的程序是怎樣的

1、申請人持鑑定所需材料向市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辦公室(以下簡稱鑑定辦)提出申請。


2、鑑定辦對材料進行初審,材料齊全的,由鑑定辦受理並出具受理通知書和交款通知單。


3、申請人持交款通知單到銀行繳納鑑定費用後,將交款證明反饋鑑定辦。


4、鑑定辦確定鑑定時間和地點後,應提前2日通知申請人,並按需鑑定科別從醫療衞生專家庫中隨機抽取3-5名專家組成鑑定專家組。


5、被鑑定人應按規定時間到規定地點接受鑑定。在鑑定過程中如專家組認為需要進一步進行醫學檢查、治療的,申請人應到指定醫院進行檢查,並在60日內將有關檢查結果提交鑑定辦,過期視為放棄鑑定;需要治療的應在規定的時間內完成治療後再行鑑定。有特殊情況的,申請人可提交書面申請,並經鑑定辦同意,可延期進行鑑定。(進行醫學檢查、治療的時間不計算在勞動能力鑑定時限內)。


6、醫療衞生專家現場鑑定,提出各自診斷、鑑定意見,如鑑定意見分歧,按照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形成專家組鑑定意見,並簽字確認。


7、鑑定辦根據專家組的鑑定意見做出鑑定結論並及時通知申請人領取鑑定結論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