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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不應該負賠償責任的有

法律3.07W
國家不應該負賠償責任的有

人身權利是每個人最重要的權利之一,包括健康權、自由權等,這些權利都受到法律的保護,任何人都不能侵犯他人的人身權利。侵權行為屬於一種對他人造成損失的違法行為,而人身侵權就是對他人身體造成一定傷害的一種侵權行為,我國對於人身侵權有相關的法律規定,對於造成人身侵權的行為人應當根據實際情況對受害人進行賠償,也要及時用法律手段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違法建築應不應該賠償

建造行為是違法行為,但認定違章建築是行政部門的職責,強行拆除違章建築,也是執法部門的職權,且要通過一定的法定程序,其他任何單位或個人不能擅自拆除,公民不能私自對他人違章建築進行隨意挖掘、拆除,公民私自損毀他人所建建築物的行為無合法的依據,對違章建築構成侵權,根據《民法通則》第117條第2款規定“損壞國家的、集體的財產或者他人私人財產的,應當恢復原狀或折價賠償”,因此應予以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