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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仲裁是否可以解除合同,有哪些規定

法律1.63W
勞動仲裁是否可以解除合同,有哪些規定
勞動仲裁是否可以解除合同,有哪些規定
勞動仲裁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仲裁期間一般是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不過這也不是絕對的。仲裁期間如果雙方的勞動關係還沒有終止,但是職工就已申請勞動仲裁為由無故不到用人單位上班,用人單位就可以按照曠工正常的解除勞動合同。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