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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有精神病解除勞動合同

法律1.76W
患有精神病解除勞動合同
配偶患有精神病怎麼離婚

婚姻法》第三十二條的法定提出離婚的理由第五項中指出“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是指前四項法定理由以外的其他理由,如因配偶患有精神病,導致夫妻感情破裂,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如果理由成立,經調解無效,人民法院可以判決離婚。


配偶患有精神病的情形有以下三種情況:


1、因精神病遺傳而在婚後患精神病。


2、婚前曾患過精神病,婚後因受某種刺激復發;


3、婚前未曾患有精神病,婚後因某種強刺激或外傷造成精神病;


因婚前患過精神病或因家族有精神病遺傳患精神病,不論是否隱瞞,均不是准予或不準予離婚的理由。《婚姻法》規定的離婚是“感情確已破裂”的原因是由配偶患有精神病所致,離婚的理由是可以成立的。


因配偶患有精神病而提起離婚訴訟的,應首先解決好精神病病人的監護人、生活起居等問題,絕不能因離婚而造成社會的不穩定。


離婚,是處理解決夫妻身份問題,必須由本人親自進行,其他人是不能代為行使的,但是,因精神病人的特殊情況,也應當尊重其權利,如果是間歇性精神病,應當在其精神正常的時間進行訴訟,如果是無訴訟能力或者是限制行為能力的精神病人,應由其父母、成年子女、共同生活的有撫養關係的兄弟姐妹代為訴訟。


現實中,婚姻關係被解除意味着夫妻之間離婚,已經不再是夫妻了。而在解除婚姻關係的同時,還需要對夫妻共同財產、債務以及未成年子女的撫養問題進行處理。否則也不是那麼容易就能解除婚姻關係,至於婚姻關係解除的條件有哪些,律師365小編就為大家解答到此,希望可以為你提供一些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