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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時無房產證可否分割

法律1.15W
離婚時無房產證可否分割
離婚時無房產證可否分割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
(二)》中規定,離婚時雙方對尚未取得所有權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權的房屋有爭議且協商不當的,人民法院不判決房屋所有權的歸屬,應當根據實際情況判決由當事人使用。
據此,在沒有房產證的情況下,法院只會判“使用權”,而不會對房屋的歸屬作出判決。不過法律也同時規定,當事人就前款規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權後,有爭議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根據上述規定,如果夫妻在離婚房屋分割糾紛上難以達成一致,向法院起訴的話,那麼法院是不會對沒有房產證的房子進行分割的。這是因為,離婚時對房子進行分割,就是對房子的產權進行分割,但房屋產權的分割必須建立在房屋產權明晰的基礎上,那就是離婚時分割的房屋屬於夫妻共同財產,而且必須有產權證證明房屋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如果夫妻離婚分割房屋時,房子沒有產權證,那麼法院就無法確定所爭議的房屋是不是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就無法對房屋進行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