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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區與旅行社簽訂合同

法律1.55W
景區與旅行社簽訂合同

合同的訂立又稱締約,是合同雙方動態行為和靜態協議的統一,它既包括締約各方在達成協議之前接觸和洽談的整個動態的過程,也包括雙方達成合意、確定合同的主要條款或者合同的條款之後所形成的協議。合同一般都是雙方的法律行為,只有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才能成立,也就是説訂立合同是一個動態的過程,不論以何種方式訂立協議都必須經過要約和承諾這兩個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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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行社沒跟遊客籤旅遊合同合法嗎


根據最新修正的《旅行社條例》規定,要是旅行社不跟旅遊者簽訂旅遊合同的,是不合法的。《旅行社條例》第55條明確規定,旅行社未與旅遊者簽訂旅遊合同是違法行為,而且旅行社不跟旅客前旅遊合同的,要由旅遊行政管理部門責令改正,處2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業整頓1個月至3個月。

具體的法條依據是:

《旅行社條例》第55條規定,旅行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旅遊行政管理部門責令改正,處2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業整頓1個月至3個月:

1、未與旅遊者簽訂旅遊合同;

2、與旅遊者簽訂的旅遊合同未載明本條例第二十八條規定的事項;

3、未取得旅遊者同意,將旅遊業務委託給其他旅行社;

4、將旅遊業務委託給不具有相應資質的旅行社;

5、未與接受委託的旅行社就接待旅遊者的事宜簽訂委託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