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法律顧問 > 法律

購房過程中定金與訂金有何區別

法律1.36W
購房過程中定金與訂金有何區別
購房過程中定金與訂金有何區別
購房過程中定金與訂金有以下區別:定金是房屋買賣合同訂立、履行或解除的擔保。收受定金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應當雙倍返還定金;給付定金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無權要求返還定金;訂金不具有擔保性質。交付和收受訂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時,不發生喪失或者雙倍返還訂金的後果。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條

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向對方給付定金作為債權的擔保。定金合同自實際交付定金時成立。定金的數額由當事人約定;但是,不得超過主合同標的額的百分之二十,超過部分不產生定金的效力。實際交付的定金數額多於或者少於約定數額的,視為變更約定的定金數額。

第五百八十七條

債務人履行債務的,定金應當抵作價款或者收回。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債務或者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無權請求返還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債務或者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