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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遷址員工不去是否能要求公司支付經濟補償金

法律1.77W
公司遷址員工不去是否能要求公司支付經濟補償金
公司遷址員工不去是否能要求公司支付經濟補償金
公司要搬遷員工不去的不一定可以獲得經濟補償金。如果公司搬離了現在所在城市的,則解除勞動合同的員工可以要求單位支付經濟補償金,如果員工沒有與公司解除勞動合同,或者公司只是在本市內搬遷的,則員工不能獲得經濟補償金。
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的支付標準按照下列標準執行:按照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補償金。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