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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裁員員工可以要求公司給經濟補償嗎?

由於2020年疫情的發生,很多公司都倒閉以及破產,即使沒有倒閉的公司也不可避免的受到了波及,很多公司為了減少人力成本,對員工進行裁員,但是很多員工都不知道公司裁員員工可以要求公司給經濟補償的事情,那下面給大家普及一下!

公司裁員員工可以要求公司給經濟補償嗎?

根據《勞動合同法》規定:

1.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2.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3.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4.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5.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6.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7.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歸納:

1.如果因用人單位的原因或者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的情況下裁員,用人單位應當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

2.如果是勞動者的原因導致公司裁員,那麼用人單位將不會給勞動者補償的。

在公司裁員的情況下,勞動者可以先和用人單位協商經濟補償,如果協商不成,勞動者可以向當地勞動仲裁委員會提起勞動仲裁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公司裁員員工可以要求公司給經濟補償嗎?以上就是小編給大家介紹的,如果大家還有不清楚的,可以在下面進行留言!

標籤:補償 員工 裁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