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法律顧問 > 法律

出了工傷事故如何辦

法律2.6W
出了工傷事故如何辦
出了工傷事故如何辦
一、如傷情不重,並且傷情對身體機能無實質影響,建議依據自己的醫療費、工資水平和實際誤工天數、及諮詢醫生得出的後續治療費數額等,確定一個合理數額後與用人單位協商賠償事宜。
二、如協商不成,工傷職工可及時蒐集勞動關係的證據,醫院的診斷證明,證明事故傷害發生的證據,自受傷之日起一個月內要求用人單位向當地工傷認定行政部門申請工傷認定,如果用人單位拒絕申請,工傷職工可自事故發生之日起一年內自行申請。
三、如最終被認定為工傷,並且傷情較重,比如已經構成骨折等,勞動者可在病情穩定後向市一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申請勞動能力鑑定。
四、如用人單位沒有為工傷職工購買工傷保險,工傷職工可要求單位全額承擔賠償費用,但具體賠償數額,需要依勞動者工資、傷殘程度、解除勞動關係的時間等實際情況,經過計算才能得出。
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七條
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
用人單位未按前款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