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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賣二手房需要公證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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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賣二手房需要公證嗎

現在我國房地產市場依然比較火爆,房屋買賣數量依然很大,很多樓盤前都能看到買房人的身影,而他們買房的原因可能是投資、也可能是居住等,在買賣房屋過錯中一定要保護好自己的合法權益。在房屋買賣交易中,發生糾紛的概率着實不小,最常見的就是房屋買賣合同糾紛。發生糾紛的原因可能是多種多樣的,原因不同解決方法自然也就不盡相同。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二手房買賣合同需要公證

1、繼承房產,原產權人已故,合法繼承人尚未辦理繼承手續的須提交“繼承權公證書”。

2、遺囑人為處分房產而設立的遺囑,應當辦理公證。

3、買賣雙方或一方因特殊情況不能親自到場,可由當事人出具授權委託書委託他人代為辦理,授權委託書應當辦理公證。

4、共居家庭的直系親屬或兄弟姐妹分居時分配家產的依據。

5、贈與房產,應當辦理贈與人的“贈與人公證書”和受贈人“接受贈與公證書”,或雙方共同辦理“贈與合同公證書”。以上便是二手房買賣合同需要公證嗎的相關內容

【法律條文】: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六十五條 【授權委託書】委託代理授權採用書面形式的,授權委託書應當載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稱、代理事項、權限和期限,並由被代理人簽名或者蓋章。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證法》:

第二十五條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申請辦理公證,可以向住所地、經常居住地、行為地或者事實發生地的公證機構提出。

申請辦理涉及不動產的公證,應當向不動產所在地的公證機構提出;申請辦理涉及不動產的委託、聲明、贈與、遺囑的公證,可以適用前款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六十三條 【代理的類型】代理包括委託代理和法定代理。

委託代理人按照被代理人的委託行使代理權。法定代理人依照法律的規定行使代理權。

如果對相關情況的處理不清楚的,可以諮詢律師來進行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