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購房合同除名

法律2.98W
購房合同除名

現在我國房地產市場依然比較火爆,房屋買賣數量依然很大,很多樓盤前都能看到買房人的身影,而他們買房的原因可能是投資、也可能是居住等,在買賣房屋過錯中一定要保護好自己的合法權益。在房屋買賣交易中,發生糾紛的概率着實不小,最常見的就是房屋買賣合同糾紛。發生糾紛的原因可能是多種多樣的,原因不同解決方法自然也就不盡相同。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房屋實際出資人(除名義購房人外)的風險



    因出資人與購房人存在合同關係,房產證上以購房人為房屋所有權人。而房屋所有權以登記為要件,造成出資人和購房人間的糾紛。為此,交易中,房屋出資人存在以下風險:若購房人未按合同約定售房,私下將房產進行出售,並過户,出資人只能要求承擔違約責任、損害賠償責任。若購房人對外負有債務,經程序後,房屋可能被查封或拍賣,導致出資人僅能向購房人主張賠償。若購房人死亡,由於繼承人不知曉與出資人的合同關係,房屋可能因繼承而被購房人的繼承人所繼承,而出資購人與購房人的繼承人之間產生糾紛。眾籌買房交易中,因出資人眾多,在操作中會因拋售時間和價格的爭議產生糾紛,致使目的無法實現。另外,在操作中,實際出資人一般為朋友或親屬,有的僅達成口頭協議,一旦反悔,實際出資人很難舉證對房屋的出資事實。若認定為借貸關係,會造成出資人的預期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