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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樣理解非全日制用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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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樣理解非全日制用工
怎樣理解非全日制用工
1、非全日制用工是一種以小時計酬為主的用工形式,勞動者一般平均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小時,每週工作累計不超過二十四小時。其工資的支付週期最長也不得超過十五日。
2、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六十八條
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時計酬為主,勞動者在同一用人單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小時,每週工作時間累計不超過二十四小時的用工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