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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刑人員能否養老險

法律1.51W
服刑人員能否養老險

勞動保障是指以保護勞動者的基本權益所採取的一切措施和行為的總和。勞動保障制度的目的就是以保障勞動者的合法權益為目的的,這是區別於其他對勞動關係調整的法律制度。勞動保障的內容是主體的獨立人格、法律地位和物質利益。主體的獨立人格是獲得法律地位的前提,而獨立的法律地位又是實現物質利益的前提。勞動保障首先要確立和維護勞動者和用人單位的獨立人格和法律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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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刑人員能買保險嗎

服刑人員商業保險可以享受保險理賠,社保會有限制。  

《關於退休人員被判刑後有關養老保險待遇問題的覆函》規定:“退休人員被判處拘役、有期徒刑及以上刑罰或被勞動教養的,服刑或勞動教養期間停發基本養老金,服刑或勞動教養期滿後可以按服刑或勞動教養的標準繼續發給基本養老金,並參加以後的基本養老金調整。”  

按照規定:“退休人員在服刑或勞動教養期間死亡的,其個人賬户儲存額中的個人繳費部分本息可以繼承,但遺屬不享受相應待遇。”  

在職人員違法犯罪被依法判刑,從刑期開始之日起,便已失去享受按規定應被剝奪的公民權利。一般用人單位對被判刑的在職人員將按有關獎懲的規定,作出開除的決定。  

因此,其被開除後已失去在職人員的身份,不能再享受在職人員的勞動保險待遇,包括退休待遇。即使刑滿釋放後,也不存在補辦退休的問題。  

如其被判刑前已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那麼,自其刑期開始之日,社會保險統辦機構即應終止其養老保險關係。此前其個人賬户中個人繳費部分可一次性支付給本人或親屬。  

勞動部《關於貫徹執行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的若干具體問題的處理意見》規定:退休、退職人員因為違法亂紀被判刑的時候,在服刑期間應該停止享受各項退休、退職待遇,並且收回其退休、退職證件。  

服刑期滿恢復政治權利後的生活待遇,由原發給養老金的單位酌情處理。而《關於被判處有期徒刑緩刑的退休人員退休待遇問題的覆函》中則進一步明確規定:“為了不影響宣告有期徒刑緩刑的退休職工的生活,退休職工在宣告緩刑考驗期內,沒有剝奪政治權利的,可以繼續享有原退休待遇。”

從上文介紹中知道,對於服刑人員來講,其實也是允許購買保險的,但此時對於商業保險的購買沒有什麼限制,但要是購買社會保險,也就是我們常説的社保,則就會受到限制。當然,要是被定罪處罰的話,那麼自己的檔案上面也會留下污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