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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合作醫療可以拿藥用嗎

法律1.25W
農村合作醫療可以拿藥用嗎
農村合作醫療可以拿藥用嗎
1.不可以的,因為自行就醫(未指定醫院就醫或不辦理轉診單)、自購藥品是不屬農村合作醫療保險報銷範圍的。 只有辦理大病醫療保險的,如果個人有大病且在醫院辦理大病保險的,個人可以根據吃藥情況,每月在醫院領取相應藥品;患者在醫院住院的,出院時因需要帶藥回家的,可以根據患者病情酌量帶藥。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二條 國家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等社會保險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傷、失業、生育等情況下依法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
第二十六條 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和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待遇標準按照國家規定執行。
第二十八條 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診療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標準以及急診、搶救的醫療費用,按照國家規定從基本醫療保險基金中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