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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體建設用地能否買賣,法律是如何規定的

法律2.19W
集體建設用地能否買賣,法律是如何規定的
集體建設用地能否買賣,法律是如何規定的
集體建設用地屬於集體,集體成員只有使用權沒有所有權,是不可以進行買賣的。任何單位和個人進行建設,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須依法申請使用國有土地;但是,興辦鄉鎮企業和村民建設住宅經依法批准使用本集體經濟組織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的,或者鄉(鎮)村公共設施和公益事業建設經依法批准使用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的除外。
法律依據:
    集體建設用地屬於集體,集體成員只有使用權沒有所有權,是不可以進行買賣的。
    《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三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進行建設,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須依法申請使用國有土地;但是,興辦鄉鎮企業和村民建設住宅經依法批准使用本集體經濟組織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的,或者鄉(鎮)村公共設施和公益事業建設經依法批准使用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的除外。
前款所稱依法申請使用的國有土地包括國家所有的土地和國家徵收的原屬於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
    第六十三條
    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權不得出讓、轉讓或者出租用於非農業建設;但是,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並依法取得建設用地的企業,因破產、兼併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權依法發生轉移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