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養老項目如何利用集體建設用地

法律3.29W
養老項目如何利用集體建設用地
養老項目如何利用集體建設用地
您好,關於養老項目如何利用集體建設用地這個問題,我的解答如下, 非營利性養老地產的土地取得方式《土地管理法》第43條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進行建設,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須依法申請使用國有土地;但是……興辦……鄉(鎮)村公共設施和公益事業建設經依法批准使用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的除外。”據此,如所開發的非營利性養老地產可認定為“鄉(鎮)村公共設施和公益事業”的,則可以直接使用集體土地進行開發建設。營利性養老地產的土地取得方式《土地管理法》第43條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進行建設,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須依法申請使用國有土地;但是,興辦鄉鎮企業……經依法批准使用本集體經濟組織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的……除外。”據此,如以興辦鄉鎮企業的形式開發建設養老地產的,也可以直接使用集體土地。如何申請集體建設用地《土地管理法》第六十條 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使用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建設用地興辦企業或者與其他單位、個人以土地使用權入股、聯營等形式共同舉辦企業的,應當持有關批准文件,向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提出申請,按照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批准權限,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佔用農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辦理審批手續。按照前款規定興辦企業的建設用地,必須嚴格控制。省、自治區、直轄市可以按照鄉鎮企業的不同行業和經營規模,分別規定用地標準。第六十一條 鄉(鎮)村公共設施、公益事業建設,需要使用土地的,經鄉(鎮)人民政府審核,向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提出申請,按照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批准權限,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佔用農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辦理審批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