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法律顧問 > 法律

民法典中同一抵押物能否重複抵押

法律2.41W
民法典中同一抵押物能否重複抵押

抵押擔保是指債務人或者第三人不轉移對某一特定物的佔有,而將該財產作為債權的擔保,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債權人有權依照擔保法的規定以該財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財產的價款優先受償。債務人以自己的房屋、汽車等財產作為自己債權擔保的行為就叫做抵押擔保,作為擔保的一種方式,我國法律對債務人相關的財產能否作為抵押物以及相關的抵押順序是做了明確規定的。

民法典中同一抵押物能否重複抵押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民法典中同一抵押物能否重複抵押
根據我國民法典的有關規定,同一物可以重複抵押,同一抵押物設立數個抵押權的,清償順序不同。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四百一十四條同一財產向兩個以上債權人抵押的,拍賣、變賣抵押財產所得的價款依照下列規定清償:
(一)抵押權已經登記的,按照登記的時間先後確定清償順序;
(二)抵押權已經登記的先於未登記的受償;
(三)抵押權未登記的,按照債權比例清償。
其他可以登記的擔保物權,清償順序參照適用前款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