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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到一天臨時工工傷的該怎麼辦

法律1.3W
不到一天臨時工工傷的該怎麼辦
不到一天臨時工工傷的該怎麼辦
1、不到一天的臨時工遭受工傷的,用人單位應當及時將其送往醫院,為其申請公司認定;經認定為工傷後,去申請勞動能力鑑定,之後依法為該臨時工向社保經辦機構索取工傷賠償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1)第三十六條
職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且經工傷認定的,享受工傷保險待遇;其中,經勞動能力鑑定喪失勞動能力的,享受傷殘待遇。
(2)第四十一條
職工所在用人單位未依法繳納工傷保險費,發生工傷事故的,由用人單位支付工傷保險待遇。用人單位不支付的,從工傷保險基金中先行支付。
從工傷保險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傷保險待遇應當由用人單位償還。用人單位不償還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條的規定追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