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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場與旅行社簽訂合作協議

法律1.7W
商場與旅行社簽訂合作協議
旅行協議範本

旅遊合作協議

甲方:

乙方:

一、甲方積極對外推介和政、推介鬆鳴巖景區,組織遊客到和政、鬆鳴巖國家森林公園旅遊。

二、甘肅和政鬆鳴巖文化旅遊發展有限公司對鬆鳴巖景區門票實行如下優惠:

1、旅行社實行7折優惠。

2、旅行社累計組團500人以上(含500人)年底返現5元/人,組團人數2000人以上(含2000人)年底返現10元/人。

3、殘疾人、記者、70歲以上老人憑證免票,學生半票,半票及免費人員不計入組團人數。

三、導遊收費標準:50人以下全程講解(上山)每次100元、(不上山)每次50元,50人以上分團收費。

四、甲方在宣傳和政及鬆鳴巖景點時,乙方提供必要的資料。

五、甲方在組織人員遊覽時遵守景區各項規章制度,維護景區利益

六、娛樂項目優惠情況:

1、CS真人對抗、漂流等對旅行社均7折優惠。

2、電瓶車專線遊覽每人全程20元,每人提成5元。

3、騎馬:人均消費40元,提成5元。

4、划船:每隻船每30分鐘20元,每人提成5元。

七、此協議自2016年4月1日至2017年3月31日有效。

甲方:寧夏中國旅行社有限公司乙方:甘肅和政鬆鳴巖文化旅遊發展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