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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60歲工地幹活受傷能認定工傷嗎

法律1.25W
超60歲工地幹活受傷能認定工傷嗎
超60歲工地幹活受傷能認定工傷嗎
1、不可以認定工傷。
2、已滿60週歲工作受傷不可以認定工傷。
一般已達退休年齡繼續工作的,跟公司建立勞務關係,工作受傷不能認定工傷,不過,可以主張人身損害賠償。
另外,已達退休年齡,但是社保繳費年限不夠,退休員工繼續工作的,將按勞動關係處理,這種情形則可以積極申請做工傷認定,主張工傷損害賠償。
3、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職業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同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
(二)在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動中受到傷害的;
(三)職工原在軍隊服役,因戰、因公負傷致殘,已取得革命傷殘軍人證,到用人單位後舊傷復發的。
職工有前款第(一)項、第(二)項情形的,按照本條例的有關規定享受工傷保險待遇;
職工有前款第(三)項情形的,按照本條例的有關規定享受除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以外的工傷保險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