衞生部外語培訓中心暫行管理辦法
衞生部外語培訓中心暫行管理辦法
為了進一步加強衞生部各外語培訓中心的管理工作,不斷提高培訓能力和水平,特制定以下管理辦法。
頒佈單位:衞生部(已撤銷)
文 號:暫無信息
頒佈時間:1992-08-03
實施時間:1992-08-03
時 效 性:現行有效
效力級別:部門規範性文件
一、中心的任務
中心的任務是對在職醫、教、研科技人員進行中、短期外語脱產強化培訓和出國前集訓。其性質屬成人教育,具體任務來源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承擔衞生部下達的出國前集(培)訓任務。
2、承擔衞生部下達的出國進修選派計劃內人員的外語考試前培訓工作。
3、探討和研究成人外語強化培訓的模式和方法,為提高外語培訓的質量提供理論和具體措施。
4、編寫外語培訓的教材和製作外語培訓所需要的視聽資料。
5、在完成好衞生部下達的培訓任務之外,可積極為所在學校和省、市舉辦各種外語培訓班及其它成人外語培訓。
二、中心的體制和人員編制及職責
1、中心接受衞生部和所在學校雙重領導。培訓任務由衞生部下達,日常工作以學校領導為主,學校應有一名校級領導分工負責培訓中心工作。
2、中心設主任一名,根據規模及任務多少,設副主任一至二名。中心主任的任免由所在學校和衞生部科技司共同研究決定後,由所在學校發文任免。副主任由所在學校任免,報衞生部科技司備案。
3、中心的教師編制根據國家有關規定,暫定為8:1(8名學員1名教師),教師工作量暫定為每週8學時,各中心根據自己承擔的任務,固定一些骨幹教師,並以這些骨幹教師為主進行培訓和科研工作。如果培訓任務重,教師不夠,各學校應從外語系或外語教研室臨時抽調一些優秀教師擔任培訓中心的課程,以保證衞生部下達的培訓任務順利進行。
4、中心的教師要為人師表,教書育人;要增強教學、教改意識,認真備課,批改作業,完成好每堂課的教學。同時,要積極開展科研和教材的編寫工作。
5、中心的教輔人員編制,各中心可根據承擔任務的多少,暫定一到三人,負責日常事務管理工作。
三、培訓課程及學時
對各語種層次培訓所開設的課程,衞生部不作統一規定。根據語言強化培訓的特點,各中心每週應開設24學時左右的課程。其中22學時用於外語培訓,2學時用於政治思想教育。衞生部提出以下建議,供參考:
1、政治思想教育課。內容應包括:中國國情、國際形勢、外交禮儀、外事紀律、保密教育、對台政策、宗教知識、歷史教育等。形式應靈活多樣,可採取講座、報告、看錄像、自學和討論等。無論採取何種形式,必須注重實效。所在學校黨政主管培訓中心的部門應組織制定可行的學習教育計劃,並由中心認真進行落實。該門課程在學期結束時,要進行考核,並將成績記入學生成績冊。
2、外語課程。原則上包括:閲讀課,聽力課,寫作課,口語課,語法測試課,每週各門課程總計應在22學時左右。除了以上這些課程外,每週可給學生安排外語錄像教學或外語專題講座。必要時,根據中心教學力量及學習需要,可開設選修課。對專門目的的培訓的學員,應適當開設專業外語課程,但原則不超過總學時的三分之一。
四、學員的管理
中心應加強對學員的管理工作,根據所在學校要求建立學籍、考勤、考試、生活作息等管理規章制度。
1、班級的編制。根據語言學習的特點,衞生部下達的培訓項目,每班應為15-25人,不能突破25人。
2、健全學員黨團組織。
3、學員的生活管理。各中心應做好學員的食宿安排。對學員在生活上存在的問題,學校領導和有關部門要協助中心研究解決。
4、對在培訓期間不刻苦學習,或違犯紀律的學員,各中心應進行批評教育。對犯有嚴重錯誤的學員,是衞生部預備出國人員的,經衞生部批准後,退回原單位,取消出國資格;其它人員,按學校學籍管理辦法處理。
五、培訓費用
外語強化培訓學時多,難度大,對教學設施和手段要求高。同時有相當部分課程由外教或外專擔任,故教學費用較高。因此培訓費除衞生部給予一定的補貼外,每個學員每學期收培訓費800元。住宿費由於各學校安排住宿條件的不同,衞生部對住宿費不做統一要求。
六、中心的日常費用
各中心的日常費用,主要靠學員的培訓費支付。衞生部將根據各中心承擔任務的多少,給予一定的補貼。中心的經費應專款專用,應有專人管理。為了工作上的方便各中心可有獨立的銀行帳號。
七、中心的師資培養和教材建設
各中心應制定師資培養的具體計劃,把師資培養工作作為一件大事來抓。師資培養應立足國內,充分利用外教、外專和國內進修等方式,對教師進行培養。同時,衞生部也將積極努力,為各中心爭取師資出國進修名額。為促進各中心之間進行交流和互相學習,深化各門課程的教學,衞生部將不定期委託有關中心輪流承辦教學法或某一門課程講授方法的研討會或論文報告會,各中心應鼓勵和組織教師研究教學法。
衞生部組織各中心抓好教材建設工作,編寫出適合的外語強化培訓系列教材。
八、中心工作的評估與加強
各校領導部門要加強對中心工作的領導和支持。衞生部今後將不定期對各中心的工作進行評估。評估內容包括:教學效果、管理水平、師資隊伍的建設、教學設施、教學和科研成果等。具體評估指標和形式另定。
為了加強各中心的工作,衞生部原則上每兩年召開一次中心主任會議,交流各中心的情況,並就存在的問題和困難,進行研討和解決。同時衞生部也將定期深入到各中心瞭解情況,協助解決存在的困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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