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衞生部關於發行塵肺X線診斷標準片的規定

衞生部關於發行塵肺X線診斷標準片的規定

衞生部關於發行塵肺X線診斷標準片的規定

為配合國家塵肺X線診斷標準的頒佈實施,我部將發行“塵肺X線診斷標準片”,現就有關問題,規定如下.

頒佈單位:衞生部(已撤銷)

文       號:暫無信息

頒佈時間:1986-05-16

實施時間:1986-05-16

時 效  性:現行有效

效力級別:部門規範性文件

一、塵肺X線診斷標準片(以下簡稱標準片),是塵肺X線診斷標準的組成部分,與標準條文同等重要,各級塵肺診斷組織及職業病防治機構均應配備。

二、標準片的版權屬國家所有,衞生部委託中國預防醫學科學院負責發行。標準片的複製單位由衞生部指定,其它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複製、發行。

三、標準片的生產計劃由中國預防醫學科學院根據需要制定,經衞生部批准後,與複製單位簽定合同,組織生產。

四、中國預防醫學科學院組織國家職業病診斷組塵肺病小組對複製單位生產的標準片進行質量審查,審查合格後,加蓋印記方可發行;未經審查的標準片,不得發行;不合格者,予以銷燬。

五、標準片的工本費,由衞生部按非盈利性產品核定。

六、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衞生廳(局),國務院有關工業部門,請將本地區、本部門標準片的需要量,於6月底以前報送中國預防醫學科學院,以便安排生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