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不開困難證明法律援助可以嗎?

一、 不開困難證明法律援助可以嗎?

不開困難證明法律援助可以嗎?

不開困難證明是可以申請法律援助的,特別是申請法律援助的公民,屬於下列情形之一的,無須提供經濟困難證明,但應當提供相應證件或者證明材料:

1、農村“五保”供養對象

2、正在領取最低生活保障金、孤兒保障金或者生活困難救助金的

3、在社會福利機構由政府供養的

4、因遭遇自然災害、重大疾病等因素造成臨時性經濟困難的

5、有特殊困難的殘疾人、老年人

6、農村進城務工人員請求支付勞動報酬或者工傷賠償

7、主張因實施見義勇為行為或者為保護社會公共利益產生民事權益的

8、國家、省規定的其他情形

二、法律援助申請條件有哪些?

1、公民對下列需要代理的事項,因經濟困難沒有委託代理人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機構申請法律援助:

1)請求國家賠償

2)請求給予社會保險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3)請求發給撫卹金、救濟金

4)請求給付贍養費、撫養費

5)請求支付勞動報酬

6)主張因見義勇為行為產生的民事權益

2、刑事訴訟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可以向法律援助機構申請法律援助:

1)犯罪嫌疑人在被偵查機關第一次訊問後或者採取強制措施之日起,因經濟困難沒有聘請律師的

2)公訴案件中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親屬,自案件移送審查起訴之日起,因經濟困難沒有委託訴訟代理人的

3)自訴案件的自訴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被人民法院受理之日起,因經濟困難沒有委託訴訟代理人的

3、公訴人出庭公訴的案件,如果被告人因經濟困難或者其他原因沒有委託辯護人,人民法院為被告人指定辯護時,法律援助機構應當提供法律援助。

有關法律援助的具體條件和要求就是以上這些,當事人在符合條件的情況下,可以合法的申請處理,但涉及到相關事項的辦理上,還需要由司法機關根據實際來進行審查和認定,如果發現存在條件不符合的,那麼是需要取消該法律援助的資格的。

標籤:法律援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