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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漢債務中的賬目問題

武漢債務中的賬目問題

武漢債務中的賬目問題

    一則武漢債務案例,2019年當事人和被告一起合夥承包某個公司的食堂,後來磨合過程中發現雙方不合適,碰巧碰到2020年初疫情影響,當事人決定退出,但是對方一直拖着不肯核算賬目退錢,當事人便委託武漢債務律師起訴處理。

    該武漢債務案在庭審中首先是在核算各個月份的賬目問題。這個案子賬目做的很亂,但還好律師對每個月的賬目都比較清楚,這個環節和法官核對的時候,法官也很滿意。以該武漢債務案中當事人提供的賬本為依據,達成的協議是退押金2萬,外加3000現金。庭審筆錄已經簽好了之後,結果對方提出原告提供的賬目有問題,其中有幾個月的賬目沒有給他母親(也是公司員工)工資,這部分要還回來。之後又看了賬目,發現一月份的整體賬目算的有問題,不可能出現目前算出的這種情況,法官又重新算了一遍,結果發現真的是原告方算錯了,調解方案改成退押金2萬,外加1000現金。

    這次該武漢債務案調解協議字都簽好了,就剩沒按手印。對方又説到之前投入的購買固定資產金額不可能全部退給當事人,讓當事人把東西拿走,這部分不會退錢,那法官就説可以折舊,付個折舊的費用,對於折舊是折多少錢又是一陣爭論,最後達成協議,退押金2萬,但原告方需要退對方3000元。

該武漢債務案庭審結束之後,雖然對方的態度不好,意見也經常改變,但是對方站在理上,原告這邊的利益一點點變少,但也是合情合理的,法官也沒有辦法偏向哪一方,最後這個結果也不得不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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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籤:債務 武漢 賬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