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遇到違法強拆,打官司有沒有用?什麼樣的強拆是違法強拆?

“我下班回來房子就被強拆了,能打官司嗎?”、“拆遷方和法院的人來強拆的我的房子,是不是違法?”、“昨天才去法院起訴,拆遷方今天就把房子給我拆了,法院管不管?”······

遇到違法強拆,打官司有沒有用?什麼樣的強拆是違法強拆?

這些問題説到底就是一個問題:遇到違法強拆,打官司有沒有用?什麼樣的強拆是違法強拆?

即明律師先明確告訴大家,遇到違法強拆,就一定可以打官司,打官司也肯定有用!

有的人會説,房子都被拆了,打官司還能有什麼用?

要讓強拆方給咱們賠錢啊!

又有的人説了,賠錢才能賠多少,還不是之前補償方案那點錢。這麼想你就錯了!

最高法院在2018年作出了一個判決,判決拆遷方的強拆行為違法,應對被拆遷人進行“全面賠償”,不得適用補償。

其中最重要的是,最高法要求,賠償數額不得低於補償標準!還要對室內損毀物品等進行賠償。而如果是城市房屋或城中村,也不再按徵收公告發布之日的同類房地產價格來計算賠償標準。

也就是説,如果咱們的房子被違法強拆了,咱們就一定要求打官司要求“全面賠償”,賠的錢一定會比原本的補償要多!

那什麼樣的強拆是違法強拆呢?

1、除緊急情況下,沒有通知咱們被拆遷人的、在節假日和夜間實施的強拆都是違法強拆。

2、除拆除違建外,沒有經過法院批准的強拆都是違法強拆。

3、此外,沒有依《行政強制法》規定的程序進行的強拆,也都是違法強拆。

即明律師最後提醒大家,如果遇到了違法強拆,就一定要積極主動地去維權,房子已然是沒有了,再不讓違法者給咱們應有的賠償,讓他們承擔法律責任,豈不是太便宜他們了?當然,維權手段一定要合法,否則很有可能沒讓違法者付出代價,再把咱們自己搭進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