幫信罪的入罪要件和辯護要點(六)
幫信罪的辯護要點
辯點六——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不認為是犯罪
案例 楊某某涉嫌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不起訴案
景檢一部刑不訴〔2021〕21號
案情:2020年11月2日,景泰縣公安局接到甘肅省打擊治理電信網絡新型違法犯罪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下發的涉案“兩卡”線索,要求核查詐騙嫌疑電話卡。涉案電話卡開卡人王某某,身份證號碼:6204231998********,户籍地:甘肅省景泰縣**鎮**村**組**號,涉案電話:1510125****。該電話號碼在公安部電詐平台涉案2起:
1貴州省貴陽市公安局雲巖分局於2020年9月3日立案偵查的吳某某被詐騙案,吳某某在接到號碼為1510125****的電話後被騙88743元錢;
2.河南省鄭州市公安局鄭東分局於2020年9月1日立案偵查的被詐騙案,馬某某在接到號碼為1510125****的電話後被騙12000元錢。
2020年1月份,被不起訴人楊某某通過手機微信兼職羣認識了河北保定人張某某,經張某某介紹後認識了嶽某某。2020年7、8月份楊某某得知嶽某某在收購電話卡,嶽某某向楊某某承諾每張卡給予80元錢。楊某某遂用自己的身份證辦理了2張電話卡;並向高某某和康某某二人分別收購電話卡,同時向二人承諾每張電話卡50元好處費,之後高某某用王某某等人的身份證辦理電話卡15張,康某某用他人身份證辦理電話卡4張,二人將辦理的電話卡交給楊某某。楊某某將這21張電話卡按照嶽某某的要求郵寄至河北省秦皇島市,嶽某某用微信向其支付了2100元。
相關案例:莒南檢二部刑不訴〔2021〕11號,偃檢刑不訴〔2021〕3號,台檢一部刑不訴〔2020〕28號,台檢一部刑不訴〔2020〕29號
辯護思路:情節是否顯著輕微,辦案人員的認定帶有很強的主觀性,提供類似案例供辦案人員參考不失為一個好辦法。
-
離婚訴訟中撫養權到底怎麼判?
近年來,隨着協議離婚“冷靜期”規則的誕生,越來越多的夫妻因無法協商一致而選擇通過訴訟的方式結束婚姻。尤其是那些育有子女的待離異家庭,撫養權如何分配是大家最為關心的一類問題,也是筆者接觸離婚諮詢以來經常會被問到的問題。在這裏我們需要區分幾個情形進行説...
-
婚前隱瞞重大疾病,可以撤銷婚姻嗎?
登記結婚不久後發現對方行為異常去醫院檢查被診斷為精神疾病後來才得知對方已有兩年病史這種情況下婚姻是否可以撤銷?一起看看下面的案例吧~01基本案情孔某某與石某某登記結婚不久,孔某某發現石某某行為異常,便陪同石某某到醫院就診,經醫院診斷為“雙相情感障礙,目...
-
一字之差,勞動合同和勞務合同區別為何?
1.主體資格不同勞動合同:我國《勞動合同法》第二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企業、個體經濟組織、民辦非企業單位等組織(以下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係,訂立、履行、變更、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適用本法。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與其建立勞動關係...
-
債權轉讓您知道嗎
一、債權轉讓債權轉讓是指存在債權債務關係的相對人之間,享有債權的權利人,在不改變債權關係內容的前提下,將債權的一部分或全部轉移於第三人的行為。二、債權轉讓的生效要件1、必須有有效存在的債權,且債權轉讓不改變債權的內容。債權的有效存在,是債權轉讓的基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