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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搶劫罪專業刑事律師史曉東,犯搶劫罪要判幾年?量刑標準?

1、刑法的規定

杭州搶劫罪專業刑事律師史曉東:犯搶劫罪要判幾年?量刑標準?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條【搶劫罪】: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搶劫公私財物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入户搶劫的;()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搶劫的;()搶劫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多次搶劫或者搶劫數額巨大的;()搶劫致人重傷、死亡的;()冒充軍警人員搶劫的;()持槍搶劫的;()搶劫軍用物資或者搶險、救災、救濟物資的。

 

2、三年以上十年以下量刑幅度

(一)搶劫1次的,基準刑為有期徒刑四年;

(二)搶劫取得財物,在次基數上數額每增加200元,刑期增加一個月;

(三) 被害人超過1人的,每增加1人,按次基數重處10%

(四)搶劫致人輕傷的,每增加輕傷1人,按次基數重處20%

(五)持械搶劫的,按次基數重處20%

(六)遭遇災害時行為人實施搶劫,按次基數重處20%

(七)在預防、控制突發傳染病疫情等災害期間,毀壞或搶走公私財物的首要分子,以搶劫罪論處的,按次基數重處20%

(八)以人質勒索他人鉅額財物,按搶劫罪處罰的,按次基數重處30%

(九)搶劫2次,按次基數重處40%

(十)三人以上結夥搶劫的,按次基數重處20%

 

3、十年以上量刑幅度

符合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條結果加重之一的,基準刑為有期徒刑十年,有下列情形的,刑期相應增加:

(一)數額每增加1 000元,刑期增加一個月;

(二)每增加1次,刑期增加一年六個月;

(三)每增加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條規定的情形之一(含同種情形),刑期增加二年。